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年味儿”十足!大红灯笼扮靓长安街******
1月6日,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正式启动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凌晨时分,三辆电力高车整齐地停在长安街东单路口的一基华灯旁,电力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安装、调试大红灯笼。
据了解,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范围包括长安街东单至西单路段121基华灯共安装242套大红灯笼,东单至国贸桥、西单至新兴桥的431基铁杆灯安装862套中国结及北海大桥地区安装100套串灯。
“今年我们按照要求,对红灯笼和中国结进行了更新。”长安街景观布置工作负责人宋云龙介绍。为适应北方气候特点,红灯笼和中国结沿用PETG材质,牢固不易磨损,耐受低温;灯箱内全部采用LED节能光源,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为确保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如期完成,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充分调集人手和车辆参与工作,照明中心华灯班今年也将首次全程参与到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的组织施工、日常运维等各项工作当中。
今年是华灯班成员刘泉水在首都掌灯人岗位上工作的第16年。“张灯结彩过大年,作为首都掌灯人我们参与到春节景观布置这项工作中,扮靓神州第一街,守护万家灯火,让大家欢欢喜喜、亮亮堂堂过大年,这也是我们5代华灯人60多年坚守的初心。”刘泉水说。
1月14日,“年味儿”十足的大红灯笼和中国结将在小年夜提前点亮,为十里长街营造出祥和喜庆的春节氛围,与首都市民一起迎接兔年的到来。(“人民网+”客户端)